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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助学金投诉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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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录入时间:2017/4/7 8:24:47

 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奖助学金投诉管理办法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均是由国家教育部拨款,实行专款专用,任何人不得挪用、占用。

各系、班级应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金评选要求及我院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实施办法执行,在评选过程中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并调查属实,将按照《学院月考核办法》和《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修订)》中相关条例处理。

为了实现国家奖助学金专款专用,我院特设立了国家奖助学金投诉电话及邮箱,现公布如下:

一、现场投诉:学院事务大厅学生资助办理处。

二、学院学生工作部设立国家奖助学金投诉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三、学院学生工作部设立国家奖助学金投诉电话:郭老师15008159575,李老师15882117885,陈老师:15884602573

四、任何学生、老师在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发放中发现违规情况都可以投诉如:

1、各系、班级要求“轮流坐庄”(轮流享受资助);

2、各系、班级要求平分奖助学金或将奖助学金上交班费;

3、辅导员(或其他教职工、社会人员)要求从奖助学金拿“回扣”“咨询费”“手续费”或变相收取学生好处;

4、学生虚构家庭困难、评定中“拉票”、“ 贿票”;

5、相关老师直接让家庭经济情况好的学生,享受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 “内定”受助名单;

6、各系、班级无正当理由不发放奖助学金;

7、投诉到系部、班级后不解决的,或各系部、班级对投诉人打击报复;

8、受到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存在请客、送礼,有高消费、奢侈消费行为;

9、受助学生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注意:学院学生工作部为投诉人保密,为方便调查核实,投诉到学院学生工作部的情况,请投诉人反映真实情况,并提倡署真名和联系方式,学生工作部将做到有投诉必有回复。对投诉情况一经查实,会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在保护举报人的前提下以适当方式对真实投诉举报人给予表扬。

附表:《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投诉登记审核表》

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2017313

四川电子机械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助学金投诉登记审核表